檢送運動部全民運動署(下稱全民署)修正後「115年度運動志願服務實施計畫」1份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全民署115629日運全署社(一)字第150300373號函辦理,原計畫本部前以115625日臺教授青字第1150000306號函轉(諒達)。
二、該署考量實務辦理需求,計畫活動辦理期程原定自11551日起至1151130日止,修正至1151215日止,其餘計畫內容均維持不變。如有申請需求,請依修正後期程辦理相關申請及執行作業。